体育军事教学部请假制度
来源:体育军事教育部 发布时间:2019-10-17
安徽大学体育军事教学部
体育军事教学部请假制度
为完善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,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,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一、 审批权限与程序
1、 考勤是单位对在职职工到岗情况的定期考核与日常检查,是强化学校管理,提高工作效能,保证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;是学校开展聘任工作,向教职工提供津贴及其它待遇的重要依据。
教职工出勤情况,是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内容。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本单位及其领导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2、 请假应按以下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。
请假在1天(工作日)之内,由教研室主任审批;
请假在2天(工作日)之内,由教学副主任审批;
请假在5天(工作日)之内,由主任审批;
请事假在7天(工作日)之内,由单位领导审批,并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;
请事假在7天(工作日)及以上,经所在单位领导研究并签署意见后,报学校人事部门核批;
二、 请假手续
1、教职工请假时应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,注明请假期限,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,按审批流程办理。如确因特殊情况,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,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,请假期满后,须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到批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;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,事后应及时说明情况,办理补假手续。
2、办妥请假手续后,需要代课、代训或代办工作的,要办好移交工作。
3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,应在假期期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4、考勤与请假由教研室主任(部办公室主任)记录,每两周公布一次,并由教学秘书备案,在每学期上报工作量时扣除,调课教师补助相应工作量。
5、教职工请病、事假期间,从事盈利性活动的,一经查实,应按旷工处理。
6、任何性质的请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生效。
三、 请假期限和待遇
1、产假、婚假、丧假、探亲假,按学校的规定执行。
2、教职工因病请假,须持有学校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,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方能生效,并按学校的规定执行。
3、事假期间生活待遇
(1)教职工请事假一天(或教师缺课每4学时)扣发年终绩效工资100元;
(2)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(工作日)(或教师缺课超过所带课时的9%),从第16天(或教师缺课超过所带课时的9%以后)起年终绩效工资按本人的百分之七十发放。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(工作日)天(或教师缺课超过所带课时的12%),从第23天(或教师缺课超过所带课时的12%)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年终绩效工资。
(2)事假在1个月(或教师缺课超过所带课时的17%)以上,扣发年终绩效工资,并暂停参加年度考核。
4、公假
(1)教职工由学校或部门公派外出开会、短期学习培训、参加竞赛、带队比赛、省级以上部门抽调做评委、裁判工作等,每学期累计一般不超过8个工作日(学期缺课不超过所带课时的8%六折后5%)。
(2)学校公派外出长期进修、深造、培训、挂职,按学校的规定执行。
5、考核情况还将与评优、评奖挂钩。对满勤的教师,指本学期无请假(含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),无旷职现象,评优、评奖优先考虑。
6、同时,执行《体军部关于教师请假停(补)课,代、并课的暂行规定和办法》。
四、 旷工及其处理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按旷工论处:
1、未经请假或请假(续假)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;
2、因公出差逾期未归,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;
3、请假期满未归,或因故需续假而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者;
4、请假人所提请假理由和提供证明经查与事实不符者;
旷工的处理:
1、旷工一天扣发年终绩效工资500元。
2、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10天者,扣发年终绩效工资。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五、本《规定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,由体军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教师请假条


